专业号

主要行政管理职能
1. 贯彻执行《种子法》及国家、省有关林木种苗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方针政策和标准等;
2. 研究、制定全省林木种苗发展建设规划,组织项目建设实施和监督检查,配合相关部门管好用好林木种苗建设资金;
3. 负责组织全省林木种苗生产经营、质量管理、市场监管、行政执法、依法承办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;
4. 负责组织林木种子生产、调剂、储备、种质资源管理;
5. 负责林木种苗技术和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,对林木种苗生产和经营者提供信息服务、技术咨询和指导;
6. 负责林木新品种审定、良种选育、示范和推广工作;
7.负责林业“双打”工作,林业厅“双打”办公室设在种苗站;
8.负责承办吉林省绿化基金会。
业务上联系两个种子库:吉林省林木种子调制储备中心和延边州种子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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